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最活跃的新型生产要素,构成了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发展的基石。确保数据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隐私与企业利益,更直接关乎国家安全大局。为响应《突发事件应对法》《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应急处置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特此颁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由八个章节四十条细则组成,并附有四个附件,涵盖内容广泛。对于数据处理者而言,预案强调了在预防保护、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技术手段建设以及在重要活动期间采取预防措施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性,旨在强化数据安全风险的预防、监测、评估与报告机制。本文将重点解析预案第六章节中的五条预防措施,深入探讨数据处理者在提升数据安全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八个关键方向。
从上表可以看出,该预案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安全服务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预案明确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数据处理者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需涵盖管理人员职责、数据审批流程、数据流转过程、数据销毁程序等多方面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构建与技术能力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制度的有效实施依赖于坚实的技术支持。
数据安全技术能力:预案不仅对基本的数据安全能力进行了规定,如访问日志留存、数据脱敏、访问控制、数据备份、数据分类分级等,还特别强调了对数据安全应急响应系统和数据安全态势感知系统的建设。后者主要涉及数据安全风险和事件的实时监测,这些要求虽然具有前瞻性,但也意味着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挑战,因为这些技术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缺乏成熟的解决方案。
数据安全服务:预案还对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应急演练、数据安全培训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服务项目的落实往往需要专业团队的支持,尤其是在一些新兴领域,如应急演练、数据安全培训、重大活动数安保护等,行业内还在探索最佳实践方法,因此企业在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时需格外谨慎。
本文侧重于从数据处理者的角度深入解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的预防措施要求。这些要求不仅明确了在数据安全应急响应活动中的具体操作标准,同时也指出了日常防护中的关键点,为数据运营者在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服务采购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通过遵循这些要求,数据处理者能够更好地构建和维护一套高效、可靠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从而有效应对各种潜在的数据安全威胁。